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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航空运动会 - 动力伞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05 年 10 月 22 日- 27 日在江苏省南通市

二.参赛单位:

国内各省、市、自治区航空俱乐部单人动力伞飞行员 28 名

三.竞赛项目:

设竞速、绕标、定点、空中寻宝等项目

四 . 参赛资格:

所有参赛人员必须年满 18 周岁并持有中国航协会员证书( 2005 年注册),动力伞运动证书,健康证明和有效人身保险证明。

五 . 竞赛办法:

竞赛执行中国航空运动协会颁发的动力伞竞赛规则和本次比赛的补充规则。

六 . 裁判员和仲裁:

聘请 12 人为裁判员。

七 . 录取名次和奖励:

录取个人比赛前 6 名;

八 . 报名和报到:

报名截止日期:月 9 月 30 日

报名地址: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航空二部

电话:( 010 ) 670501832 传真:( 010 ) 67050839

联系人:王永利

报到日期:裁判员 10 月 20 日 运动员 10 月 21 日

报到地点:江苏省南通市体育局

交通接站:南通机场、扬州火车站、南通汽车站将在 10 月 20 日安排接站。如需接站必须提前电话通知。

电话: 0736 - 5220616

九 . 器材和经费:

(一)参赛选手所使用的器材必须是合格产品并具有合格证明;

(二)参赛选手须配带保护性头盔、对讲机等必备装具(对讲机频率为 145 , 000 - 146 , 000 或高频);

(三)组委会有权对不适合参赛伞具给予禁止飞行;

(四)参赛选手 旅差费及食宿费由组委会 负责;

(五)比赛设立奖金。

 

若与过去发布的规程有出入,请以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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