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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航海模型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中国航海模型运动协会

  二、承办单位:待定

  三、竞赛时间、地点:待定

  四、竞赛项目:

  (一)耐久项目: FSR-V35、V75、V15、V35,FSR-V团体赛,FSR-O35、OX。

  (二)帆船项目: F5-E、M、10。

  (三)动力艇项目: F1-V35、V75、V15、E1KG,F3-E、V,ECO-EXP,ECO-TEAM。

  (四)仿真项目: C1,C2,C3,C4,C5,郑和古船模型(可使用套材模型)。

  (五)仿真航行项目: F2,F4-B,F6-SA、SB。

  五、参赛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代表队以及经批准的单位和中国航海模型运动协会会员可自费参加。

  六、参加办法

  (一)每队领队 1人、教练员2人;每队不足5人只许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

  (二)允许按规则规定兼项,每人兼项不得超过 3项(含3项),每个单位每个单项限报2艘模型,每艘参赛模型限报运动员1人。参加FSR—V团体赛项目的运动员每队中必须有一名24周岁以下的运动员(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凡参赛的运动员、教练员必须是中国航海模型运动协会的会员。

  (四)参赛人员伙食费自理,运动员参赛需交纳报名费( 100元/人/项)。2005年度注册的专业运动员住宿费由大会负担。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世界航海模型联合会航海模型竞赛规则 '90》、《世界航海模型联合会帆船模型竞赛规则'2002》和《2005年航海模型竞赛规则补充规定》。

  (二)仿真、 F2项目必须按照“航海模型仿真级别登记办法”进行登记,未办理长期登记手续的模型不准参加比赛。模型登记请于赛前一个月办理。

  (三)竞赛用标准燃油由大会统一提供, FSR-V、O项目用油在报名时报用油量,未报用量的将不予代购,特殊燃油需赛前二个月向承办单位递交书面申请,由承办单位代购。

  (四) FSR-V团体赛项目为:FSR-V35、V75、V15三艘模型接力航行。ECO-TEAM项目为:三艘模型接力航行。FSR-V团体赛每队每项限一艘模型,FSR-V团体赛、ECO-TEAM项目运动员只限本队组合并且2名以上(含2名)运动员参赛。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各单项、团体赛取前六名给予奖励。如有些项目参赛人(队)数不足奖励名次的,经组委会批准可按实际参赛人(队)数进行奖励。评选精神文明运动队和精神文明运动员。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表(附后)一式二份分别寄到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航海模型部(北京市崇文区天坛东里中区甲 14号,邮编100061)和承办单位。报名表于赛前一个月寄到。原则上不得对报名进行更改和补充,如有特殊原因,可进行书面申请,经主办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并交纳变更手续费(100元/人/项)。

  (二)运动员报名费于报名截止日前寄到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航海模型部。

  十、裁判员、仲裁:仲裁委员和主要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选派,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补充。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北京市崇文区天坛东里中区甲十四号 10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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