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
二、承办单位:待定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待定
四、参赛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教委、科协、共青团、妇联可以分别或共同组队。经批准的实验基地、基层单位、企业组队。
五、竞赛项目: F1—V35、F1—E1Kg、F2—A、F3—E、F3—V、F4—A、F5—M、F5—E、F5-S(世纪号750)、FSR—V35、ECO—ST、C1、C2、C4、C5、C6、ECO-S(新阳光赛艇)
六、参赛资格:
(一)运动员必须是中国航海模型运动协会会员,报到时查验会员卡;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学生。
(二)年龄为竞赛时不满 19岁。
七、参赛办法:
(一)每队每项可报两名运动员,并按每人每项 100元交纳参赛费。
(二)仿真项目每艘模型限报一名制作运动员,运动员必须到竞赛现场。
(三)参加仿真项目的模型必须在 2005年7月31日前按有关规定进行模型登记,未办理模型登记手续的模型不得参加竞赛。
(四) C6塑料拼装模型提倡选用对青少年有教育意义的模型。
(五)参加 C1、C2、C4、C5、C6项目竞赛的模型必须是本人制作,严禁借用、租赁、购买模型参赛,如违反上述规定不计成绩,并取消该队当年参赛资格。
(六) ECO-ST、ECO-S航行时间为5分钟。
(七) C1限中国帆船模型参赛(可使用套材)。C6限赛场制做,不要求喷漆。
(八)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世界航海模型联合会航海模型竞赛规则′ 90》、《遥控帆船模型竞赛规则2002》和相关竞赛规定。
八、裁判员和仲裁:仲裁和主要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聘请;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增补;裁判员报到日期另行通知,逾期不予接待。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每项均录取前 6名。
(二)每项前三名,分别授予奖章、证书; 4—6名授予证书。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表(附后)一式两份于赛前 15日内分别寄到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海模部(地址:北京天坛东里中区甲14号,邮编:100061)和承办单位。
(二)报名费请于赛前 10日内汇到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海模部。不汇报名费的运动队将按不参赛处理。
十一、器材和经费:
(一)大会代购燃料,各队需在报名时注明燃料的用量和购买数量,不报燃料用量的队,大会将不提供燃料。
(二)各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十二、其它:参加竞赛的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必需在当地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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