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中国航空运动协会
二、承办单位:待定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待定
四、参赛单位:各省、市、自治区航空俱乐部代表队
五、竞赛项目:设指定目标竞速、绕标飞行或定点投标飞行赛。
六、参赛资格:
(一)年满 18岁,并持有1999年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动力伞运动证书的运动员。
(二)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当年注册登记的中国航协个人会员证、健康证明和人身保险证明。
七、竞赛办法:竞赛执行中国航空运动协会悬挂滑翔委员会颁发的“动力伞竞赛规则”和本次比赛的补充规则。
八、裁判员和仲裁:仲裁委员、裁判长及裁判员共约 15人,由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选派,具体人员、报到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录取男子个人前 6名。奖励证书和奖章。
十、报名和报道:待定
十一、器材和经费:
(一)运动员使用的参赛伞具必须持有适航证明。
(二)参赛队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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