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北京市模型协会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2005年7月22日至30日在北京市举行。
四、参赛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系统,各行业体协,大专院校,航空航天企事业单位,中国航空运动协会基层团体会员单位。
五、竞赛项目
(一)个人赛线操纵类:
1.国际级线操纵特技模型飞机(F2B)
2.国际级线操纵空战模型飞机(F2D)遥控类:
3.国际级无线电遥控特技模型飞机(F3A)
4.国际级无线电遥控模型直升机(F3C)
5.无线电遥控空投模型飞机(P3K)
6.二级无线电遥控电动模型滑翔机(P5B-2)
7.无线电遥控特技模型飞机花式飞行
(二)团体赛
1.线操纵单项团体
2.无线电遥控空投模型飞机单项团体
3.二级无线电遥控电动模型滑翔机单项团体
4.国际级无线电遥控特技模型飞机单项团体
(三)大专院校,航空航天企事业单位组
1.遥控模型飞机载重飞行个人赛与团体赛
六、参加办法
(一)各代表队可以企业名称冠名,但队名最多为 8个汉字。
(二)所有参赛人员(包括领队、教练)必须是中国航空运动协会(航空模型委员会)个人会员,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系统,各行业体协名义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持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运动员注册证。
(三)每队每项最多可报 3名运动员,每名运动员报3项比赛 。参赛报名费每人200元。
(四)运动员 6人(含)以下,可报领队兼教练1人;超过6人,可报领队1人,每类项目可报教练1名。
(五)参赛人员所有费用自理。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航空航天模型竞赛规则、国际航联航空模型竞赛规则及补充修改规则。
(二)裁判委员会有权根据运动员技术水平、模型状态和气象情况等因素决定比赛轮次和入选决赛的人数。
(三)国际级线操纵特技模型飞机( F2B)项目进行预赛2轮,决赛2轮。个人名次以决赛和预赛较好的各一轮之和决定。
(四)国际级无线电遥控特技模型飞机( F3A)和国际级无线电遥控模型直升机(F3C)项目比赛进行预赛2轮,决赛2轮。F3A项目预赛飞P05动作,决赛飞F05动作。F3C项目预赛飞A组动作,决赛飞B组动作。个人名次以决赛和预赛较好的各一轮之和决定,如成绩相同看其他轮次成绩。遥控项目均使用相对换算分制。
(五)单项团体成绩以个人成绩之和决定。如成绩相等,则个人名次高者列前。 2人团体成绩排在3人团体名次之后。单人不计算团体。
(六)所有参赛的遥控设备的频率必须符合信息产业部规定的频率范围。
(七)大专院校,航空航天企事业单位组参加遥控模型飞机载重飞行项目比赛单独排列名次;参加其他项目比赛不单独排列名次。
(八)遥控模型飞机载重飞行项目竞赛规则另行下发。
(九)遥控模型飞机载重飞行项目设立中国航空运动协会航空模型委员会全国纪录并颁发纪录奖。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个人、团体赛均录取前 6名。遇有报名人数不足时,经批准,按实际参赛的人(队)数录取。
九、报名和报到
(一)初步报名: 2005年5月1日截止(以邮戳为准),过期不予受理。报名表一份(必须打印),报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航空车辆模型部。
(二)正式报名: 2005年7月10日前。报名表按规定格式打印,一式二份,分别报至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航空车辆模型部和北京市模型协会。
(三)逾期报名不予受理,正式报名后不允许变更报名。
十、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主要裁判员( 20人)由国家体育总局聘请,其他裁判员(20人)由承办单位在当地选聘(一级以上)。参赛单位派记时员1名协助裁判工作。仲裁委员会(5人)由国家体育总局确定。
十一、其它
(一)比赛用燃料自行解决。
(二)各参赛运动队在赛区的食宿、交通费用按组委会统一标准自理。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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