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中国定向运动协会
二、承办单位 :全国10个承办定向越野挑战赛赛区
三、协办单位 :待定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2005年3月至12月,地点待定。
五、参赛单位 :经中国定向运动协会批准注册的定向及户外运动爱好者及基层定向户外运动组织单位为参赛组队单位。
六、竞赛项目 :个人赛及团体赛,因具体赛事设立组别及项目,如夜间定向、溯溪、百米定向、定向拓展、定向负重穿越、扎筏独木舟定向、公园定向、山地车定向等。
七、竞赛办法 :按《定向运动竞赛规则(试行)》执行
八、参赛办法:
(一)参赛者不具备遵循定向运动竞赛规则进行竞赛的能力,不应报名。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报名者承担。
(二)每队可报领队 1人,教练1人,运动员4人(至少1名异性)。不足4名运动员不能单独组队。
(三)参赛的所有运动员、教练员、领队都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报到时,须交验保险单据复印件,未办理保险者不得参赛。(四)运动员报到时须向大会提供合法医疗机构《健康体检证明》。
九、裁判员和仲裁 :
(一)裁判员 :主要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仲裁 :仲裁委员会由3-5人组成
(三)比赛监督 :比赛监督由国家体育总局选派。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个人单项赛录取第一名,团体单项赛录取前三名。
(二)团体总成绩录取前六名。
(三)组织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和运动员。
十一、报名和报到 :2005年全国定向越野挑战赛的各站比赛公告及有关信息会及时在协会网站上发布(www.oacn.org),可在协会网站下载报名表。其它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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